本報訊(記者田玥 實習生張明鑫)3月31日是蘭州市2013—2014年度供暖的最後一天,記者從蘭州市環保局獲悉,隨著一系列最嚴治污措施的出台實施,在過去的5個月供暖期里,蘭州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共116天,較上個供暖期的95天增加了21天。
  為了繼續鞏固冬防成果,蘭州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下發《關於繼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》:從4月1日起,通過重點工業企業駐廠、三大電廠“四限”、加強鑄造、磚瓦等小企業監管、落實駐區包抓和流動巡查制度、加強建築工地揚塵治理、全面深化城市網格化監管責任六項措施,繼續加大污染防治力度,為金城贏得更多的藍天。  (原標題:5個月供暖期蘭州“好天氣”達116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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